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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招聘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5日 点击数:305 字体:

根据《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行为相关措施的通知》沧审批字【2024】4号通知要求,现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代理机构要求

1、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成功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

3、公司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提供近三个月内交纳保险的证明材料),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4、公司注册地在沧州地区或在沧州地区注册有分公司。

5、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6、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服务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全程负责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按规范程序组织开标和评标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

三、服务期限

两年。代理服务期间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不服从我院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我院随即将代理机构从名单中剔除。

四、招聘方式

拟征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1、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并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

2、机构简介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成立时间及注册地址、人员配置(人数、学历、岗位分工等)、主要业绩及擅长业务、公司规章制度等 (电子版)

3、营业执照

4、河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职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5、缴纳保险证明

6、机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

7、开标评标室及相关设施图片

8、近2年内反映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和能力的有效业绩证明(涵盖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加盖公章;

9、诚信承诺函

拟征集公司将以上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三农中心一楼,联系人:孙老师, 212889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截止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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