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受理范围
1. 对沧州市农林科学院各科室、各研究所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以及违犯党纪政纪问题的监督、举报;
2. 对市农林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批评、建议;
3. 对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工作情况的批评、建议。
二、监督举报方式
1.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317-2176630
市农林科学院机关纪委:0317-2120798
2. 电子邮箱:
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syssywy@126.com,158887709@qq.com
市农林科学院机关纪委:cznlkxy_jgjw@163.com
3. 寄信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政务服务中心北楼415室(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沧州市运河区九河西路沧州市农林科学院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邮编:061001
三、注意事项
1. 监督举报内容应力求详尽,对所反映问题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线索证据、涉及人员的姓名、隶属关系和基本事实等内容要明确,以便调查。
2. 提倡实名举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及准确联系方式等)。
3. 监督举报应实事求是,举报人应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否则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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