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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11年度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 点击数:829 字体: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渤海新区工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驻沧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沧发【2006】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第四批、第五批续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第六批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因工作、人事关系调离沧州的,不再列入考核范围。(名单附后)

  二、考核内容

  1、拔尖人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表现情况。
  2、拔尖人才2011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业绩。重点突出管理期内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即:每人每年完成一篇有较高价值的科技管理研究论文,完成或包抓一个科研项目的工作指导,帮带一名科技人才,提出一项合理化建议。
  3、拔尖人才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管理服务工作情况。

  三、考核方法

  1、拔尖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市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市直和驻沧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负责考核,县(市、区)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考核。

  2、拔尖人才进行个人总结。拔尖人才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要说明理由和原因,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沧州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

  3、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考核。一是座谈,范围是拔尖人才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本人所在科(处)室、所的有关同志;二是审查个人工作总结及填写的《沧州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考核表》;三是填写考核意见。

  4、组织抽查。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抽查的形式到有考核任务的单位听取对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考核情况,查看考核程序。

  四、考核时间

  从2011年11月2日开始, 12月2日前结束。各县(市、区)、市直和驻沧各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拔尖人才本人搞好思想工作总结,并做好考核有关准备工作。具体考核时间由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自行安排,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五、几点要求

  1、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年度考核是全面了解掌握拔尖人才现状,完善拔尖人才信息库,加强和改进拔尖人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

  2、突出考核重点。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客观公正,要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核拔尖人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业绩。

  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和驻沧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写出综合考核报告,连同拔尖人才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年度考核表(三份)于12月5日前一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人才科)。

 


联系电话:2160102
附:沧州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年度考核表。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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