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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文章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5日 点击数:692 字体:

  发展党员是党内一项极其重要而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手续,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为此学院党委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程序共分六个阶段三十六步骤。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程序(共6个步骤)。一是通过引导,申请人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二是经党小组或党支部委员会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审批之后,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四是由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定期谈话、听党课和参加党的有关活动等形式进行培养教育;五是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审查,并由培养人如实填写培养考察情况;六是学院党委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措施,指导有关党支部改进和加强培养教育工作;七是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列入发展计划。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共6个步骤)。一是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学生的意见,经过党支部在团员中推优,采取民主推荐的形式确定发展对象;二是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三是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四是学院党委发展对象进行预批;五是学院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5至7天集中培训;六是由党总支对拟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无问题的发放《入党志愿书》。

  (三)党支部、党总支履行批准接受预备党员程序(共6个步骤)。一是党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二是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三是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四是学院党委组织员列席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五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六是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接收预备党员决议,连同其他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学院党委和组织部门批准接受预备党员履行的程序(共6个步骤)一是学院党委组织部对上报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二是学院党委指派专人深入各党总支、党支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进一步考察;三是学院党委组织部在考察的基础上,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能否入党的意见;四是学院党委明确规定对党支部上报的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遇特殊情况不能超过6个月;五是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六是党支部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五)预备党员考察程序(共4个步骤)。一是学院所属各党总支、党支部对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二是学院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宣誓时,学院党委组织部派人参加,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三是要通过集中培训、分配适当的学生自我管理任务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四是党支部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预备党员期满公示转正(共7个步骤)。一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本人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二是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提出能否转正意见,由党支部征求广大师生意见;三是经支委会研究,提出预备党员转正意见后,对拟转正对象有关情况进行10天公示;四是对公示无问题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五是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连同其他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六是学院党委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七是党支部书记与转正党员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党支部将有关材料上交学院党委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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